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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铁火药和施法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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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最后一场剑术比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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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帝国历557年[序章26年后]

  联省共和国[山前共和国别称]

  圭土城

  这是一个盛夏的午后,万里无云。

  太阳将整座城市变成一具蒸笼,令所有生灵都失去了活力。

  “坚持,就快赢了。”陆军军官学院的三年级军官生温特斯这样告诉自己。

  他咬紧嘴唇,拼命克制想要用嘴巴呼吸的本能。

  [温特斯·蒙塔涅/WintersMontagne]

  呼吸!关键是呼吸!

  温特斯竭力保持腹式呼吸,主动控制节奏,让每一次吸气、呼气都尽可能绵长。

  带着体温的空气从鼻腔喷出,撞到全包裹式头盔的内壁上,返回时带着一点臭烘烘的汗味。

  以现在的气温,应该是痛痛快快洗个澡,舒舒服服吹风乘凉的时候,

  可就是这个烤炉般的酷暑天气,温特斯全身上下却是裹得严严实实。

  他贴身穿着一整套棉质武装衣,武装衣的外面又披着一套训练甲。

  这套训练甲是在三十年前的主权战争中,从贵族尸体上拆下来的骑兵板甲。

  因为陆军部想要尽可能地节省教学经费,所以军官生只有这些二手货可用。

  温特斯用的当然不是大贵族们的盔甲,那些华丽考究的高级货都被将军们拿回家当成了摆设。

  军官生使用的是那些真正冲杀在第一线的骑士们的盔甲,

  这些底层小贵族变卖祖产换来战马和盔甲,带着家传的骑矛利剑,跟随着他们的封君来到弗斯兰德发财。

  [Forthland山前地,即今天联省共和国]

  他们认为敌人不过是一群商贩、农奴和手艺人组成的叛军。

  但却是商贩、农奴和手艺人笑到最后,骑士只能埋骨他乡。

  没人记得他们是谁,也没人记得他们从哪来,只留下来这一套套带着弹孔和划痕的盔甲证明他们曾经存在过。

  这些盔甲外观朴素,没什么装饰,大部分没有抛光。但胜在用料扎实,因为它的质量关乎使用者的身家性命。

  陆军军械局的人把这些盔甲裙甲以下的配件全都拿走,当作全新的腿部盔甲二次配发给骑兵部队。

  又从其他缴获的盔甲拆下来一批左肩甲,替换掉了这些盔甲的原装右肩甲。

  骑兵盔甲的右肩腋窝为便于夹持骑枪,都留有一处缺口,而军械局不想多费事再打造一批右肩甲。

  “反正肩甲也不分前后嘛!”他们是这么说的。

  军械局将这批二手组装货登记为[新造优质四分之三甲],送到陆院供军官生们使用。

  其中不少盔甲上被火枪打出的缺口都没补,只是把缺口锤得平整。

  多几个枪眼不是什么大问题,毕竟军官生也不会穿着这些盔甲上战场。

  折磨军官生们的不是这些盔甲上的弹孔,也不是这些盔甲的重量,而是铁质盔甲优异的导热性能。

  冬天时,会飞速带走你的体温。夏天时,又会把外界热量高效传递的到盔甲内部。

  温特斯现在就像刚从滚水里捞出来一般,铁甲下面的棉质武装衣饱吸热汗,紧紧黏在后背上。

  汗液从额头流下来,时不时还会钻进眼睛里,辣得眼珠生疼。

  他戴着头盔,也没法伸手去揉,只能强忍着。

  每当在盛夏披挂这些比他的年纪还大的训练甲时,温特斯都发自内心感谢军械局的官僚,感谢他们没把盔甲的破洞给补上。

  毕竟有了它们,通风还能好一点。

  每逢剑术课,破洞越多的训练甲越抢手,就是这个原因。

  二十年前负责处理这批盔甲的军官大概也不会想到,他的懒惰反倒办了好事。

  这批盔甲从陆军军官学院建校之日起一直用到今天,将近三十年。

  在可以预测到的未来,还会继续折磨温特斯的学弟们。

  不过温特斯现在可没有多余的心思去可怜后辈。

  他只想扯掉身上的累赘,下场猛灌凉水。

  在这场比试前,他已经和另外两名剑手打过两场。

  他赢了,也消耗了大量体力。

  眼下这场比赛格外重要,也格外艰难。

  经过二十几个回合的较量,温特斯双肩的肌肉就像烧红的铁块一样滚烫,更像几十年没上油的门轴一样僵硬。

  他的大臂肌肉正在不自觉地带动整个胳膊发抖,他的双手几乎握不稳剑柄。

  他手中的这柄剑,正是他必须要在酷暑披挂一身板甲的原因。

  剑,大概是世上亚种最多的武器。

  温特斯手上的剑,历史比较短暂,大概不到两百年。

  它全长1.3米,大概是一米八的成年男子腋下四指到地面的距离。

  剑刃无樋,长度接近1米。

  它的剑格特别大,足有两尺。

  巨大的剑格是这把武器的灵魂,缺少它,很多剑招就无法施展。

  这柄剑很长,比绝大多数剑都长。它的重心在剑格前一掌,必须要双手使用才能发挥威力。

  相较其长度,它的重量则出人意料的低。温特斯正在使用的这把剑全重只有1.4公斤。

  大多数情况下,军官生称它为“剑”。

  如果谈话中出现其他种类的剑,导致词义混淆,军官生则会称它为“我们练习的剑”。

  或者单纯因为它比一般的剑都要长,称呼它为“长剑”。

  长剑只有1.4公斤,但是发力正确也足以击碎骨骼、劈开血肉。

  这也是温特斯在炎炎夏日冒着中暑的危险,也要穿着整套骑兵甲的原因。

  温特斯,以及他的对手,用得都是没开刃的真家伙。

  温特斯已经快被汗水煮熟,但他不在乎。

  他一心只想赢下这场比赛,赢下面前这个他六年来都没战胜过的人。

  而现在,正是他最接近胜利的一次,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。

  透过头盔上的栅格观察窗,他瞟了一眼场边的记分板。

  他17分,对手12分,他从来没领先过对面的家伙5分之多。

  谁先拿20分谁赢,而温特斯现在手握赛点。

  他反复叮嘱自己:“冷静,冷静,只要三分。”

  他的大脑飞速思考:“艾克想要追上比分就必须要主动进攻,我可以等一个破绽。”

  心意已定,温特斯从等待区进入了比赛场地。

  他右脚探出半步,下身扎稳丁字步,腰板挺的直直的。右手在前左手在后握住剑柄,双手下沉到了肚脐的高度,剑尖则朝上指向对手的咽喉。

  温特斯修习的长剑术源自国父、联盟陆军元帅、剑术大师[内德.史密斯],这套剑术的核心内容之一便是“架势”。

  温特斯此刻的架势被称为“犁式”,攻防兼备。

  而且他偏爱保持自己的利手和强侧腿同时在前。

  他很清楚他的体力已经干涸,僵硬的姿势在围观的同学们看来肯定很滑稽,不过他也顾不得丢脸。

  脑海中的时间流逝的总是快一些,脑子里面想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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